卫星广播业务和地面业务间的频率共用 卫星广播业务(电视)和地面业务间的频率共用导则

原创来源:北检院    发布时间:2025-02-23 17:18:24    点击数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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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B/T 14435.1-1993

卫星广播业务和地面业务间的频率共用 卫星广播业务(电视)和地面业务间的频率共用导则

  • 【发布单位或类别】 CN-GB国家标准
  • 【发布日期】1993-06-09
  • 【CCS分类】M65广播、电视网结构
  • 【ICS分类】33.060.30无线中继和固定卫星通信系统

GB/T 14435.2-1993

卫星广播业务和地面业务间的频率共用 620~790 MHz卫星广播业务(电视)和地面广播业务(电视)间的频率共用

  • 【发布单位或类别】 CN-GB国家标准
  • 【发布日期】1993-06-09
  • 【CCS分类】M65
  • 【ICS分类】33.060.30无线中继和固定卫星通信系统

GB/T 14435.3-1993

卫星广播业务和地面业务间的频率共用 11.7~12.2 GHz和12.5~12.75 GHz卫星广播业务(电视)和地面广播业务(电视)及地面无线电中继系统间的频率共用

  • 【发布单位或类别】 CN-GB国家标准
  • 【发布日期】1993-06-09
  • 【CCS分类】M65
  • 【ICS分类】33.060.30无线中继和固定卫星通信系统

ITU-R BS.1547

频率范围为1400-2700MHz的车载、便携式和固定接收机的混合卫星地面数字声音广播系统的地面组件

  • 【发布单位或类别】 IX-ITU国际电信联盟
  • 【发布日期】2001-11-24
  • 【CCS分类】
  • 【ICS分类】

检测流程

1、确认客户委托,寄样。

2、到样之后,确定具体的试验项目以及试验方案。

3、实验室报价。

4、签订保密协议,进行试验。

5、完成试验,确定检测报告

6、后期技术服务

友情提示:暂不接受个人委托测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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